如果男方在外有人,离婚他具体会少分多少财产? GO!
如果男方在外有人,离婚他具体会少分多少财产?
最佳答案 - 由投票者2008-06-10 14:23:44选出
属于自由裁量权范畴。没有具体标准。
前提你必须有确凿的证据。才会对你有利。
但不是绝对的。
婚姻法的规定如下:
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总的来说,财产分割,遵循的还是均分制。如果对方有过错,可在离婚时一并要求赔偿。但并不意味着财产分割时不采均分制。
光说,法律不支持。要有证据。再说,事情已过去,何必非要离婚,好好和他谈谈,浪子回头金不换。证据充分,女方有益。
即使你说的情况成立,在iAsk上面也不会得到一个准确的答案,因为这没有法定的标准,主要是很大一部分在于法官的裁决,在于:或左或右、或多或少的“自由裁量权”。
如果你决定诉讼,还是去问法官吧。
在有充足证据证明对方有外遇的情况下,离婚时可以照顾无过错一方.在分割财产时,对过错一方不分或者少分.所以你一定要收集证据,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法律也很难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规定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分配财产时少分或不分,但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方的行为属于以上第(二)项的规定,所以可以向对方要求索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八条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你要有证据,法律是讲证据的.
同意楼上的看法.
如果他真心悔改,而且你又还爱他的话,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再给他一次机会吧!
如他真回头就原晾他一次,人都有犯错的时侯.若他再花心则坚决离婚,财产分割法院会根具双方的且体经济情况酌情处理.
关键要有证据支持,而不是你的一面之辞。
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标准,只是在分割财产时候会多分一些。
如果他真的回头了,就不要再想离婚了。
如果真的非离不可,你先打算离婚之后怎么办先!
要考虑清楚,你们之间是不是还有感情.
如果当时是他一时由于性压抑的冲动做法,而现在又改过来了,你就原谅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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