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旋律 GO!
21.11.08
category: gcgx.com这是我所不能设想的一种情景,对于音乐,我始终迷恋于它带给我的各种愉悦感受,它对于我犹如冰激凌与红烧肉一般,在我的生活里始终占有一席之地。
早上7点,住宅区的小学校里响起运动员进行曲,熟悉的曲子使我有旧梦重温之感,条件反射似的想起运动会,体育课,还有令我痛不欲生的1500米测验。后来不知哪位富有创意的学校工作人员把曲子换成《男儿当自强》,弄得有赖床习惯的我在三秒内变得睡意全消。
中午去超市的小吃店吃饭,超市的广播里放着肯尼基的萨克斯风和柔柔的打折广告,在我的印象中,肯尼基就是专门给广告配乐的,除了超市,他还附带给建材市场,家具厂商和茶叶商服务,如果哪天我忽然看见他站在麦当劳门口促销,我想我也一点不会意外。
晚上回家看电视,台湾和大陆合拍的片子,女主角是从前的红星。
看了几分钟,里边奏起一段曲子,我的鸡皮疙瘩猛然从全身各个角落里冒了出来——分明是《生化危机》的配乐,在游戏里阴森忧伤的背景音乐被导演天才地搬到卿卿我我的电视剧里,使得寡淡无味的剧情忽然有了种后现代的风味。
无聊之下在影碟机里塞进不知从哪儿弄来的一张烂碟,一阵神神鬼鬼打打杀杀后主题音乐忽然一变,这次我真正差点从椅子上滑下来,居然用的是Enigma的原声大碟。虽然我知道电影是怎么有预谋地逐步败坏人们的欣赏口味,但是,这么有创意的举动还是令人耳目一新。
关上电视开始发呆十分钟,打开电脑上网,喜欢呆的论坛正乱成一团——似乎里边发生了暴动,于是下网,再次发呆,然后象一团渐渐融化的果冻坠入了怀旧的深渊。
沃尔夫冈.阿玛台乌斯.莫扎特1756年1月27日生于萨尔茨堡。
我对音乐总的认识还停留在好不好听的层次,而且大概只能在这个层次了,古典的《春江花月夜》、《渔舟唱晚》很早以前就听熟了,交响乐刚刚入门,流行音乐还是一锅大杂烩。
最早的音乐训练只是在幼儿园里唱的儿歌,到小学有了音乐课的时候正好碰上父母调动工作,基本的识谱还没有来得及学便转学,等到了新的学校发现那里的音乐课充其量算唱歌,音乐知识几乎为零,而且大家的态度一致——音乐这东西没什么大不了的。
这里要介绍一下学校的概况——很小,四面围墙,象个四合院,大部分老师是中年妇女,体育老师倒全是男的,校长是个中年秃顶男人,除了费尽心机地遮掩越来越贫瘠的头顶他还整天穿一套自杀似的中山装——我是说他脖领扣得那么紧,以至于脖子上的血管都凸了出来——在校园的各个角落走来走去维持小小天堂里的井然秩序。
班主任是个大个子女人,教我们数学,声音洪亮力气也可怕,对调皮捣蛋的家伙二话不说一把就给拎到教室外边。
教我们音乐课的老师三十来岁,除了上课骂人不和任何人讲话,即便骂人用词也相当简洁,隐隐约约听说似乎她在男女感情方面受过伤害——很奇怪那时怎么会有人给小孩子讲这个。
她夏天老是戴一顶硕大的太阳帽,穿着鲜艳的裙子,坐在风琴面前吭哧吭哧地弹曲子,下面是一片跑到了南极的歌声。
语文老师刚刚从师范毕业,大概二十岁吧,头发长长的,声音细细的,在朗读课文的时候带着奇妙的颤音,她教给我们一口标准的普通话,经常在讲课的时候脸红。
一个春天的午后,老师讲完一段课文,她说,我们唱首歌吧。
她一句一句地教我们唱,歌的名字叫《甜蜜蜜》。
老师的声音甜美轻柔,我们大家屏住呼吸,慢慢地跟着唱,一首歌很快就学会了,在斜射进屋的慵懒的阳光中,一屋子小男生小女生唱着“甜蜜蜜,你笑得甜蜜蜜……..”老师眼睛亮闪闪的,漂亮极了。
老师有一天忽然没有来上课,班主任说老师家里有事,由她临时代课教我们语文,后来我们才知道老师结婚了。
又过了好久,老师又没来上课,这次,她给我们抱回来一个小娃娃。
莫扎特三岁时显露音乐才能,在6——7岁时两次到欧洲大陆,唱歌、演奏钢琴、小提琴,扮演小丑。
那时家里仅有的娱乐设备是收音机,听袁阔成的《三国演义》,刘兰芳的《岳家将》。听完了就把小人书上骑马舞刀的大将剪下来,和别的小孩子吹大将,规则很简单,在平地上轮流用嘴吹,谁的大将的兵器碰到对方谁就赢。为此不单所有的小人书都开了天窗,而且里边的好汉一个个都记得清清楚楚——隋唐好汉第一条是李元霸,第二条宇文成都,第三条雄阔海……
一天爸爸神秘地抱回了一个盒子,等家里人都齐了他才打开,里边是一台夏普单卡收录机。
我和哥哥用敬畏的眼神望着它——这个银灰的匣子花了两百块钱,当时我的临花钱每月两毛,哥哥五毛。
随机附赠一盘TDK磁带,没有封面标签,里边只有一段曲子。
从灰匣子里传出的音乐简直不可思议,那时我还没有学会种种诸如COOL和YEAH这样时髦的惊叹方式,只是发呆而已。
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好听的声音!
不是熟悉的唢呐和风琴,那音乐好象可以随意扭动腰肢,根本不可能把握住节奏只能随它荡来荡去,后来才听说是一种叫电子琴的乐器。我抱着录音机听得如痴如醉,以至于妈妈担心那盘古怪的磁带是闻名变色的黄色歌曲,最后给洗了。
很多很多年后的一天,我无意中发现,那首令我魂牵梦萦的曲子是莫扎特的g小调弦乐小夜曲。
那年冬天,张明敏在电视里为我们唱《我的中国心》,再一年冬天,费翔带来了《故乡的云》《冬天里的一把火》,然后大兴安岭燃起了熊熊大火。
我开始喜欢谭咏麟,谭校长当时即使不止二十五岁也差不了太远,《水中花》,《夜未央》,现在仍耳熟能详。最羡慕有一个同学,进他家里哗啦地拉开一个大抽屉——里边满满的都是磁带,我最喜欢的阿伦他收集得齐得不能再齐。
就在我稳稳地一步一步开始蚕食张国荣的时候,忽然从哥哥的同学那里得到了一盘自己录的磁带,里边都是些听不懂的英文歌曲。
随磁带附有手抄的歌词,大部分单词不认识,于是就听曲子,听里边的外国人叽里哇啦地唱。
里边有个叫wham的乐队,听说还到北京开过演唱会,他们有首歌叫《careless whisper》。
听到第三遍我又抱着录音机松不开了。
乔治麦可那时正年轻,打扮得象个漂亮MM,有一则关于他吸毒的新闻还上了当时中央台的新闻联播,那是我第一次看见他的样子。
如同一辆过山车缓慢艰巨地爬到了轨道的最高点,闸掣松开——于是它便用使人目眩的速度滑了下来,经过的一切都成为眼中倏忽而来,遽然而逝的旋转颠倒的印象。
转眼间,音乐向我铺天盖地袭来。
我听齐秦用凄冷柔情的调子唱《大约在冬季》;听张雨生阳光般灿烂地唱《我的未来不是梦》;听赵传唱《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还有张学友唱的《太阳星辰》——多年后我才听到德永英明的原唱《bird》,世界就是这么奇怪,原先默默无闻的德永英明直到张学友翻唱他这首歌传到日本,才突然被人们注意。
后来过不了多久,这些都在我视野里消失了——有一天电视台开始转播MTV,现在叫channel V。
MTV全部播放的是欧美流行乐,我第一次调到这个台里边正在放着prince的《seven》,这个music video拍得无比性感华丽——妖艳的肚皮舞娘,怪异的舞台布景,还有prince充满欲望的声音,于是我一直怀疑他有色情狂的倾向。
我开始生吞活剥,消化各种风格的歌曲,品尝各种味道的歌手。
我最初喜欢杜兰.杜兰,可他们流行的时代已经过去,不过那首《ordinary world》实在好听。
Richard. Marx的《Right here whiting》已经成为绝响,他声嘶力竭地唱《Chains around the heart》,人们从失望渐渐地把他遗忘。
麦当娜正年轻,她在桌上艳光四射地跳舞,唱歌,把周围的男人和电视机前的男人弄得神魂颠倒,十年后她和新老公盖.瑞奇踏进那间爱尔兰小教堂时大碟《Music》正在热卖。
还有Sting,他忧郁的眼神抓住了我,而他的音乐总有一种中世纪般的魔幻感觉。
还有Beatles,还有Boys to man,还有wet wet wet,Bryan Adams,Bily Joe,Gun and Rose,Paul Simon,Bjork,Enya,Sound Ganden,Doors,Bee Gees,Abba,U2,REM…….
忽然有一天MTV被勒令停播了,跟它来得一样毫无征兆,于是这一串名字带着回响消失远去,而这时大街上的打口带已经象潮水一样地涌上来。
在高中二年级时,我的音乐生涯终于圆满地划上了一笔,作为一百名合唱团员中的一个,参加全市比赛,夺冠。
我已经记不得练习的情景,记不得那人满为患的大礼堂的模样,甚至包括热闹的颁奖典礼和电视台录象,一切已经模糊得象是道听途说的记忆,只记得一百多个十七八岁的少女组成的合唱团站在舞台上的情景——白衣白裙,齐腰的长发,声音美丽得纤尘不染……
她们最终却没有获奖,据说是没有贴近主旋律。
上大学的第一年我买了一个单放机,为此特意找了个对电器颇有研究的同学陪我一道去音响商店,花半个钟头挑选,再用半个钟头讨价还价,然后带回去一台价值70元的杂牌单放机。
同学的眼光不错,磁头的确是原装的。
第一盘磁带买的是音乐合辑《music heaven》,什锦拼盘般凑了十几首歌,用编辑的话说全是流行金曲,“畅销就跟吃白菜一样容易”。
我带着一副魏晋俗人的青白眼般的神情挂着耳机招摇过市,耳机换了一副又一副,一直听到耳道发炎耳廓红肿,床头的磁带也现山露水,一天天地堆积起来。
提到床,不得不说说我们的起床仪式,它也和音乐有关。
6:30早操。
校园广播先放一段西班牙吉他,音量很柔和,在梦境中挣扎的人不会有三九天被泼凉水的感觉,大概10钟后,吉他曲结束,中间有一段小小的休息时间,大致足够起床穿衣。
然后在沉寂中,石破天惊般的《运动员进行曲》轰然上场,整个学校的所有喇叭全功率启动,地动山摇相仿,此时只要不是打了通宵麻将的家伙大部分人只好乖乖起床上操接受检阅。
时间长了,每到西班牙吉他一响,众人便纷纷揭被而起,这套先君子后小人的手法委实不凡。
其余的时间校方对于喇叭的运用也颇为出色,譬如午饭晚饭期间,总能听一段民歌,象《浏阳河》,《红太阳》,与此对应,不少业余性质的歌曲播放者和校方竞争着听众。
对面宿舍楼有群摇滚发烧友,在窗户边支了两个一米的音箱,每到傍晚无偿为大家提供音乐。
我时常惊异于音箱主人的收藏丰富,无论是赵传还是唐朝,罗大佑还是伍佰,在他轰轰隆隆的音箱里都能听到,他最中意的歌叫《I kiss your boots》,歌的第一句是“I kiss your boots,I kiss your boots,I kiss your boots I kiss your boots……”就这么一句。
除了在校园广播播放诸如《小芳》,《涛声依旧》时我们能听见这首经典的“吻你的靴子”,傍晚时分日落之前还能听到一段口琴曲,爵士乐,或是Beatles的《Yesterday》,Eagles的《Hotel California》。
我向来把唱歌当作比较神圣的事情,主要原因在于对帕瓦罗蒂些许的嫉妒,以及对于国产话筒的不信任,因此在话筒前不得不庄重,因为庄重,内心也不得不沉重,甚或庄严起来。
在唱到“我和你吻别——在无人的——街——”的时候犹如“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要是“让我一次爱过够”那就有些“哈里路亚”的韵味。
因此,我总对和歌曲有关的东西诚惶诚恐。
因为这种朝圣般的心情,在歌厅或者朋友家唱歌时始终觉得别扭,诚然每个人都有发表自己见解的权利,包括显露自己的歌声,可是,我听到某个五音不全歪曲原作的嗓子在引吭高歌时,始终有信仰受损的感受。
莫扎特活了35年,创作了626部独立乐曲,包括49部交响乐,29部弦乐,20首弥撒曲和数不清的其他小曲子。
我一直在想,人们为什么喜欢莫扎特呢?
这个使世人惊恐战栗的天才和异类在活着的时候遭受了无数的打击——全部来自同类,他与其说是力竭而死不如说是被谋杀。
现在听起来美妙得令人难以置信的音乐在他活着时却常常得不到公演的机会。
世人用了最大的力量打击天才,天才的含义是活时受罪死后被崇拜,比如比如莫扎特比如舒伯特比如尼采。对于任何超出常规的东西,人类总是莫名惊恐的,只有等到这些超越的东西被时间检验完毕,惊恐才会慢慢变成膜拜。
我最后一次听莫扎特的g小调第四十交响曲是看电影《黄飞鸿》的时候,里边的场景是一场舞会,大概是在英国使馆,而最不同寻常的地方是音乐由穿着长袍,拖着辫子的中国人演奏。莫扎特,清朝,小提琴,提督——一切都象个离奇的童话,可那音乐依旧亮丽剔透,依旧优美典雅。我们可以用任何原料粉饰其它东西以取得满意效果,可音乐,只表现自己。
我最近在慢慢听一些古典音乐,所有这些陌生的名字背后,听到的却是熟悉的旋律,有多年前听过后来又忘了的,有无意中飘进耳朵里的,有熟得不能再熟却始终不知其名的,旋律一旦重温,尘封的记忆就象找到了钥匙,一层层剥落显现,这些看起来和生活不相干的东西,却在记忆中刻下了深深的痕迹。
在晚间的黑暗中静静聆听,油然而生的感觉很多,在时间的汪洋里我们出生成长衰老死去,而音乐只是音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