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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富观须“破”“立”并举 GO!

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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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不久,中国科学院的调查数据显示,贫富差距已成为中国社会的第二大矛盾了,中国社会已经形成或正在形成各种扭曲的财富观,如“仇富”、“藏富”、“崇富”和“炫富”。湖南邵阳房地产富翁被迫逃亡的前前后后,也折射出扭曲财富观的杀伤力。要纠正这些非理性的财富观,应当“破”“立”并举。
  市场经济条件下,对财富的追求是每个人的心愿。
  财富观的健康与否,判断标准在于是否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健康的财富观是积极向上的,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反之,不健康的财富观是消极停滞的,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而哪些非理性的财富观要“破”呢?
  1.仇富不必要。我们这个民族对财富的认知很有特点,民间供奉的两位财神,一个是赵公明,是个军人;另一个是关公,还是个军人,他们都是杀富济贫的将士,而不是创造财富的英雄。“不患寡而患不均”,这句口号在剥削阶级社会中是有积极和消极两重性的,但在社会主义社会就另当别论了。试想一下,如果劳动者之间的财富分配水平彼此一样,就形成不了你追我逐的竞争气氛,到头来大家的财富创造和分配水平都难以较快提升。历史上许多的盛世,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激发了人民创造财富的动力,同时也扩大了国民的财富承载力。平均主义的思想意识会阻碍人们创造财富的动力。对于富人的合法财富,没有必要仇视。
  2.藏富是傻瓜。有些富人看到社会上有仇富心理,就采取“藏富”的对策。不敢露富这一做法,不管初衷如何,实际的结果是逃避了他应负荷的社会责任,不仅仅是纳税、解决就业方面.也不利于优秀品质的传播和社会精英文明的传承。
  3.崇富要抛弃。如果说20世纪80年代前社会是仇富占上风,“患不均”为主角,那么,进入80年代后,拜金主义则有了相当一部分的市场。惟利是图的“崇富”观,以钱为中心,为了金钱可以昧良心、坑蒙拐骗,极尽各色手段,丧失了正义和道德的行为准绳,不利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即使经济短暂发展了,但要牺牲人的良心和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那是很悲哀的,这种发展也是不会长久的。所以,过度地“崇富”的财富观不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健康持久发展。只有在全社会创造一种对财富的恰当的尊敬和推崇氛围,才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4.炫富要不得。与“崇富”相对应的是富人们的“炫富”。有些人一有点钱不是用于资本积累,却是摆阔挥霍,出现了许多千奇百怪的炫富式消费。如豪奢无比的黄金大宴、天价巨贵的衣着装饰和砸车烧钱的斗富比阔。“炫富”显然不利于生产技术的进步和扩大再生产,造成浮夸的社会风气,是我们坚决反对的。
  我们应提倡富者取之有道,用之有度;贫者各尽所能,勤劳致富的财富观。反对“仇富”、“藏富”、“崇富”和“炫富”。富人的财富来得干净,用得有价值,还可以部分消除贫者的仇富心理。贫者不卑不亢,在自己的岗位上爱岗敬业,踏实上进,创造自己的价值。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尊重财富的良好氛围,形成富人带头引领贫者跟进,贫者努力奋斗勤劳致富的互动,不断地把穷人转化为富人,达到共同富裕,社会才会进步和发展。
  那么,应当树立怎样的财富观呢?首先,要明确,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用之有度。
  作为企业经营者要有利可图,但不能惟利是图。公众尊重那些靠智慧和经验抓住身边机遇的人,尊重那些靠合法手段诚实致富的人,而对那些为达到积聚财富的目的,采用不公平和不光彩手段的人,大众一向是持鄙夷态度的。
  为富要仁!这个仁,讲小点,就是富了要多做好事,做善事;讲大点,就是为国分忧,为国效力。古罗马哲学家西塞罗曾说过:“追求财富的增长,不是为了满足一己的贪欲,而是为了要得到一种行善的工具。”
  其次,还要讲究诚信,合法经营,勤劳致富。每个人都应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诚实劳动,合法经营,爱岗敬业,厚积薄发,勤劳致富。
  在阶级对立的社会,因为社会规则不公平,官官相护,只图荣华富贵,不为百姓作主,造成穷者愈穷、富者更富的“马太局面”,于是,仁人志士才提出“为富不仁”,要求“均贫富”。如果社会公平了,每个人按自己的才能取得财富,贫者自然不会说长道短了。如今,中国在转轨时期的许多富人是依靠合法经营和市场机会发起来的,但有些人有了钱不知道自律,而去胡作非为,比着烧钱,包二奶,偷税漏税,假冒伪劣,行贿受贿等。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一些先富者形象。因此,要从根本上消灭仇富心理,需要一种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需要富人们洁身自好树榜样。那样,“炫富”也会自动消失。同时,对私有产权的保护是“藏富”心理的宽慰剂。(据《新民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