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亡女 GO!
如果不是一只小小的乒乓球,郑辉是不可能认识蓝雨的。
那是周六的一个上午,郑辉和厂里几个年轻的同事在宿舍门前打乒乓球,轮到他上场时,他一个漂亮的回抽,乒乓球在桌面上轻轻地一点,竟擦过对面同事的耳旁,“呼”地一下子穿过宿舍的院墙顶,飞到外面去了。
郑辉赶着出去捡那只乒乓球,可出了院门,他顿时像被施了定身法似的,两脚钉在地上一动也不敢动了,怎么啦?原来那只小小的乒乓球,竟不偏不斜地落在过道上一个年轻姑娘的胸衣领里。
那姑娘先是一惊,从胸衣领里掏出那只乒乓球,看了一看,然后抬头便发现了站在她对面的郑辉。她红了红脸问:“这只乒乓球是你的?”
“是的,小姐,我……”郑辉嗫嚅着,准备接受那姑娘一顿严厉的训斥,甚至吃上一记重重的耳光,“我……”
谁料那姑娘不等他解释出来,竟嫣然一笑说:“谢谢你送给我的这只乒乓球!”说着从身上掏出一枝笔来,在一张纸条上飞快地写了些什么,朝郑辉手里一塞,“这是我的传呼机号码,记得常与我联系呵!”小心地收起那只乒乓球,转身飘然而去。
望着那姑娘娉婷远去的背影,郑辉傻了,他拍了拍自己的脑袋,还以为自己是在做梦哩。
这天夜里,郑辉第一次失眠了。他的眼前总是晃动着那个姑娘美丽的倩影,耳边响着那个姑娘的声音:“谢谢你送给我的这只乒乓球!”——按常理,她是应该知道那只乒乓球是无意落在她身上的呀,她怎么说那只乒乓球是他送给她的呢?郑辉真是百思不得其解。
过了几天,郑辉忍不住打了那个姑娘的传呼,电话很快接通了。他们两人约定晚上8点钟左右,在“红玫瑰”歌舞厅见面。
郑辉赶到“红玫瑰”歌舞厅时,那个姑娘早已经在那儿等着他了。她一身打扮都很得体,显得很清纯,胸前别了一朵红色玫瑰花。两人要了一杯饮料,彼此默默相觑着,静静地饮着自己杯中的饮料。最终,还是那个姑娘打破了沉默,她对他说:“谢谢你送给我的那只乒乓球,这还是我第一次接受一个男孩子对我的追求哩!”说着这话的时候,她已是红晕双颊,含羞答答地从身边的一个小包里,掏出了那只小小的乒乓球。
看到那只乒乓球,郑辉的头“嗡”地一下子变大了,也不知道是哪个促狭鬼,在那只乒乓球上写了“我爱你”这三个大字。八成是那个姑娘误以为郑辉有意将乒乓球掷给她,向她求爱哩!
看来这只是一场误会。郑辉心中其实早已经有了恋人,那人是他厂里公认的一位“厂花”,虽然他一直没敢向她表白,但一直默默地暗恋着她。他想把事情的真相告许面前的这个姑娘,当看见那姑娘完全一付陶醉在幸福之中的模样时,几次张了张口,可都没有忍心说出来。
接下来他们跳了一支舞。扑朔迷离、如梦如幻的灯光下,伴随着缠绵的舞曲,郑辉轻轻地搂着那个姑娘的腰。她紧紧地依偎着他,他能感觉到她身子轻微的颤栗。他自此知道了她的名字叫蓝雨。
后来他们又约见了几次面。相比之下,郑辉觉得蓝雨在相貌上虽然不如那位“厂花”长得妩媚、漂亮,可“厂花”过于清高、娇贵,而蓝雨却更能使人接近,她身上自有一种说不出的魅力。他们在一起,总有说不完的话题,谈人生、谈理想、谈市场经济,等等。渐渐的,蓝雨在他的心目中占有了很大的位置。
他们几乎是每隔一个星期,便约定在“红玫瑰”歌舞厅见一次面。而每一次见到郑辉,蓝雨脸上都会呈现出一股说不出的幸福感。但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儿,郑辉每次提到她的工作以及她个人的具体情况时,她看着他的目光总是躲躲闪闪,言语吞吞吐吐,她好像很不愿意把话题涉及到这些情况似的。她越是不愿意说,郑辉越发觉得她身上有一种诱人的神秘的魅力。这时,他发觉自己已经是无可救药地爱上蓝雨了。
一个阳光明媚的上午,他们相约到城外郊游。在小河边的树丛间,郑辉采撷了一大捧不知名的野花,送到蓝雨的面前,并鼓起勇气,向她表达出了自己对她的爱慕。蓝雨显得又惊又喜,眼睛里泪花乱转。她接过他的花,激动地扑到的他的怀里,抬起吐气如兰的红唇,迎接了他强劲而不失温柔的吻……
这以后,他们就经常把约会的地点定在了城外小河边的这片树林里。有时候,郑辉嘴边横上一枝竹笛,蓝雨便伴着他信口吹出来的笛声,嘴角叼着一朵野花,赤着一双脚,一手挽着长及腰际的秀发,一手提着鞋子,在花丛树间跳跃舞蹈着。歇下来的时候,拿出一块蛋糕,必定你咬一口度到我的嘴中,我咬一口送到你的口里。一时间冲动起来,天当房,地当床,他们紧紧的搂抱在一起,醉卧花丛。激情过后,郑辉喜欢替蓝雨补妆、描眉,他最爱给她描的是那种流行于唐代的小山眉。小山重迭金明灭,鬓云欲度香腮雪。照花前后镜,花面交相映。此刻的蓝雨,在郑辉的心目中,是那样的美——遇雪尤清,经霜更艳……
然而,就在郑辉对蓝雨爱得如痴如醉,并准备正式向她求婚的时候,她突然在他的生活中消失了。他打了她多次的传呼,没有一点儿声音。他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几乎是找遍了整个城市角角落落,都没有寻到她一点儿的踪迹。她就像一缕水蒸气似的,蓦地在他身边蒸发掉了。
两个多月后,郑辉奉命到远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县城去出差。赶到那个小县城,接待他的是一家机械铸造厂的老厂长,姓周。因为这家机械铸造厂与郑辉所在的厂子有业务来往,周厂长对他十分客气,特地摆了一桌家宴,邀请他就餐。郑辉不好拒绝人家的一片盛情,也就去了周厂长家。
到了周厂长的家中,郑辉顿时被客厅对面墙壁上悬挂着的一幅像框中的女孩照片惊呆了,怎么啦?原来那女孩不是别人,正是蓝雨!
“这是我女儿的相片,”周厂长见郑辉出神打量着那幅照片,在一旁介绍起来,说着,他眼睛一红,“她名字叫周红倩。可惜,她已经死了有一年多了!”
郑辉这才知道自己是认错人了。可是,令他难以置信的是,周红倩长得和蓝雨太相似了,连长在右嘴角边的一颗美人痣,都在同一个地方,世上竟有如此相像的人?
饭后,周厂长顺便带郑辉到公墓看望了他女儿所葬的地方。到了周红倩的坟墓旁,郑辉赫然发现墓碑上所刻的一行字:“蓝雨之墓”。“这……”郑辉愕然问,“周厂长,你不是说你女儿名叫周红倩么?怎么又变成了蓝雨?”
周厂长叹了一口气说:“蓝雨是我女儿红倩在世时所用的笔名。她爱好文学,经常写一点小文章在报刊上发表,我们这儿周围的人,都称她为小才女。只可惜红颜薄命,她患了绝症,那么年轻就走了……”说着,周厂长眼又是一红,两滴浑浊的老泪沿着眼眶滚落了下来。
郑辉听了,如惊雷贯顶一般惊呆了。天呀,难道说我所遇到的蓝雨根本不是一个人,我所喜欢上的竟是一个亡女?这世上还真有鬼?不,不,不……这怎么可能呢?
可事实就摆在眼前,由不得他不相信。蓝雨已经死了一年多了,墓碑上清清楚楚地刻着她死亡的日期,而他和蓝雨的相遇、相知到相爱,也只仅仅两个多月以前的事情啊!这已经不再是相貌相似、名字相同的巧合了,眼前被埋在地下的蓝雨,正是他所遇上的那个活蹦乱跳、招人疼爱的蓝雨——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呢?
出差回来,郑辉大病了一场。这天,他身体刚刚康复,就接到了邮递员送上门来的一封信。他拆开信一看,大吃一惊,信——竟是蓝雨写来的。
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辉:
你好!首先我得感谢你,在前一段日子里你给我的爱,是你使我享受到了人间那一份至真至纯的爱情。我这次给你写信,是向你报一个喜讯的……
实话对你说,辉,我的真名字叫周红倩,蓝雨只不过是我的一个笔名而已。我的家很远,是在远在千里之外的一个小县城。大学毕业后,我就被分配回家乡的小县城工作。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当我刚刚踏上社会,正想以自己的所学来报答社会,报答父母对我的养育之恩,就在这时,无情的病魔突然降临到了我的身上。经医生诊断,我患的竟是绝症,而且已经是病入膏肓,最多也只有一年多的寿命了。当时,我就想被人打了一闷棍,两眼一黑,差点儿栽倒在了地上。我的父母自然是不甘心就这么失去他们最心爱的女儿,发誓哪怕是砸锅卖铁,跑遍全国各地,也要想办法找到一个能治好他们女儿病的医生。
可是,我知道家里为了供我上大学,父母身边根本没有什么钱了。母亲早已下岗,而我父亲所在的那个厂子效益也不是很好,所拿的那几个工资也只仅够维持家中的日常开资而已。再说,我的病是无法能治好的了,为了减轻父母肩上的担子,不再给他们添累,我决定提前离开这个世界。于是在一天夜里,我在床头前给父母留下了一封遗书,走出家门,来到城外的长江边上,跳进了滚滚的激流中。
也许当时我命不该绝,当我被江水呛昏过去后,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又醒了过来。我睁天双眼,发现自己被搁浅在一个沙滩上,已经漂泊到了一个很远的地方。这当口,从死门关转了一遭又走回来的我,突然对生有了一种强烈的渴望,我还年轻,只要我活着一天,我就要让这一天活得有滋有味、多姿多彩。于是,我又强撑着虚弱的身体,一步一步地向我家乡的小县城走去。
当我回到小县城时,哪知道我的父母已经给我立了衣冠墓了。原来他们看到我的遗书后,就发疯地四处央人到长江边打捞我的尸体。终因水流湍急,他们什么也没有捞着,以为自己女儿的尸体也不知被冲淌到什么地方去了,伤心绝望中,就给他们的女儿立了一个衣冠墓,算是有了一个寄托。
我独自一人来到自己的坟墓边,不知是怎么一回事,我突然有了一种解脱感,从此我可以无牵无挂地过着我那短暂的日子了。就这样,我悄悄地来了,又悄悄地离开了我父母的身边,远离了我的家乡,在各大小城市四处漂泊,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当然,我的生活来源是靠打工,在大小餐馆里替人洗碟子涮碗,有时也写点小文章,换几文稿酬。像所有的姑娘一样,我也希望自己能享受到爱情的甜蜜,特别像我,生命不多,就更加迫切地想尝试到爱的温馨和甘甜。也许是老天有眼,一只小小的乒乓球,将你送到了我的身边。老实说,我知道那只乒乓球不是你有意掷给我的,可是我不愿意放弃这个难得的机会,于是,这便有了我们以后的接触,相知到相爱。那一段时间,我感到真是愉快极了,认识了你,使我觉得自己生命虽然短暂,却没有白白来到这个世上走上一遭了。
按照医生的预测,我知道快接近生命最后的尾声了。为了不使你知道我是一个绝症患者,我便突然又离开了你的身边……
对了,我不是说写这封信,是要向你报一个喜讯么?现在我可以告许你,在我离开你身边走了以后,我又寻了一家医院,想最后确诊一下子我的病情,你猜怎么着?医生竟告许我,奇怪的是我身上的那些癌细胞不知是怎么一回事儿,都突然间消失了。医生说,这实在是医学史上一个绝无仅有的奇迹。当我得知自己又一次从死门关上转回来的喜讯时,我是多么感到高兴啊,我立即就想飞到你的身边,把有关我所有的一切事情都告许你,亲爱的辉,是你的爱,使我驱走了占据在我身上的病魔啊!
你知道吗,最近我还在你所在的这个城市,应聘进了一家外资企业,明天我将正式上班了。希望下个星期六,我们还在城外小河边的那片树林子里见面,我还有一个小小的请求,那就是希望你能陪我一道回到我父母身边,我要对他们说,你们那个死去的女儿又回来了……
……
啊,事情原来竟是这样!
看完信,郑辉抑制不住夺眶而出的泪水,哽咽了起来。这个出人意料之外的喜讯,当然对他是太重要了,他几乎有些迫不急待了,伸手操起电话,拨通了远在千里之外周厂长的家中……
爱情,的确能创造一些出人意外的奇迹。